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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我为群众办实事】关于全面推行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网上申报的通告
我为群众办实事
关于全面推行租住商品住房提取
住房公积金网上申报的通告
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,扎实开展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,进一步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节约职工办事成本和时间,我市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将实施全面网上申报,大厅业务窗口不再受理此类申请(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除外)。
符合申报条件的职工,登录中心网上办事大厅或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,无须提供任何资料,按照指引申报即可。待我中心复核后,提取资金直接划转至本人申报的银行账户。
本通告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,7月1日之前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仍需至业务窗口办理。
特此通告。
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2021年6月25日